北京:到药店购买治疗咳嗽、发热等4类药品要实
中新网北京8月9日电(记者杜燕)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富义在今天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表示,北京市已发现确诊病例与北京相关的新冠肺炎 此后,北京要求药店对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抗病毒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 感染,有明确的报告渠道。 8月以来,北京零售药店日均登记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进行闭环管理。区。
王富义在发布会上表示,自近期在京外发现新冠肺炎患者以来,北京市药监局加强了对药店疫情防控的监管。
他表示,北京将确保药店充分发挥“边防哨兵”的作用。北京发现一例与北京有关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晚发布通知,重申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测温扫描、营业场所通风换气、佩戴口罩、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等要求。要求药房人员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购药者进行流行病学史查询,对居住在高危地区、发热、密切接触者等情况立即登记报告。对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抗感染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申报渠道畅通。 8月以来,全市零售药店平均每天登记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进行闭环管理。和各区管控部门。
他指出,北京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网上毒品交易进行监控。组织各地区市场监管局对疫情防控药品网上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建立网上药品零售企业账户,重点监测疫情防控药品采购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包括销售平台是否具有登记和收集信息的能力,其姓名、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药品的名称和数量等信息被完整登记。严格监督整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
他表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日常检查,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规范。按照投诉即时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确保用于疫情防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 8月以来,平均每天检查500多家药店,其中农村药店占40%。检查的同时,对零售药店口罩等防疫物资的进销存情况进行日常监测,要求药店对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进行管理,确保及时防护到位。
王富义表示,将继续采取严格措施防控疫情。同时,提醒市民在药店购药时,自觉配合药房工作人员的查询、信息登记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 (完)
文章来源:《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网址: http://www.ywlxbxzz.cn/zonghexinwen/2021/0811/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