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咳嗽发热等四类药品需实名登记,记者探访
8月9日,北京召开第236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富义介绍,北京市零售药店对咳嗽、发热、咽干、咽痛、咳嗽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的采购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抗感染,有明确的报告渠道。 8月以来,北京零售药店日均登记和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
8月9日,朝阳区人民菜篮子市场,一家药店投放了止咳药。新京报记者王贵斌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店疫情防控监管,要求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测温扫描、营业场所通风换气、佩戴口罩、加强员工健康管理;药房人员应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询问购药者的流行病学史,对居住在疫情高危地区、出现发热、密切接触者接触史者,立即登记报告;对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消炎药的采购 对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申报渠道。
“8月以来,北京零售药店平均每天登记和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体温超过37.3℃的均实行闭环管理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负责。”王福义说道。
网上购买疫情防控药品也需要实名制
王富义介绍,北京也按照相关规定对网上药品交易进行监控。 “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对疫情防控药品网上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建立网上药品零售企业账户,重点监测采购人员实名信息登记疫情防控药物。包括销售平台是否具备登记和收集信息的能力,姓名、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药品名称、数量等信息登记是否齐全。严格监督整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
8月9日,某网购平台在购买抗疫药品并付款后弹出注册信息提示框成功地。手机截图
■参观
零售药店
买四种药身份验证姓名登记
8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广渠门内大街附近的北京同仁堂幸福街店。进入药房前,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填写一份登记表,内容包括个人姓名、联系方式、体温、近期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相关症状,以及是否为密切接触者,是否患有住过中高危地区等。之后,我查看了记者的健康码和行程卡,核对所有信息都填写完毕,然后测量了体温,才可以进入药房购买药品。记者询问是否有退烧止咳药。工作人员表示,购买发热咳嗽药时,必须凭身份证登记。
在培新街的华晨康泰平价药超市,进店前也必须扫码登记,测量体温。面对记者的询问,工作人员表示,购买疫情防控药品,必须凭身份证登记。 “如果你不带身份证,你可以看看身份证照片。”工作人员介绍了实名制购买此类药品的规定。 ,自疫情出现以来一直实施。记者说,手机上没有身份证照片,可以容纳吗?工作人员说:“如果不挂号就卖药,等着关门吧。”
在海王星辰保健大药房广渠门内大街店,记者进门前没有量体温。 , 只需使用北京健康宝扫描并注册您的个人信息即可。工作人员介绍,购买疫情防控药品,必须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购买药品日期等。疫情,部门查。”
网购平台
注册个人信息后才能发货
< p>网上购买疫情防控药品时,也需要注册。各平台均表示,此类信息仅用于防控注册和保护用户隐私。8月9日下午,在一家外卖平台的上门服务上,记者购买了感冒发烧药品。缴费前,还需办理疫情防控药品注册登记。该平台称,“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对购买退烧、止咳等疫情防控药品的用户进行身份及相关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症状、14天内是否有症状、是否有境外或高危地区居住史。
在另一网购平台,记者购买了连花清瘟胶囊并支付成功后,系统弹出提示框:“因疫情防控要求,需填写您购买的药物在 72 小时内的健康信息。 , 订单将在超时后自动取消。”该平台个人信息登记的内容还增加了“该药品使用者的近期居住地址”。药品购买注册完成后,平台将开始发货。
■提醒
药店购药注意事项
●您应该扫一扫积极守则,做好体温测量,戴好口罩,避免人群聚集。
●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抗感染药物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实名登记。
●如有发热,请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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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网址: http://www.ywlxbxzz.cn/zonghexinwen/2021/0811/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