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买四类疫情防控药品 执行实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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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央广播电视网北京8月9日电(记者黄玉玲)8月9日下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富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对咳嗽、发热、咽干、咽痛、
中央广播电视网北京8月9日电(记者黄玉玲)8月9日下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富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对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有明确的举报渠道。
王富义介绍,要确保药店充分发挥“边防哨兵”的作用。北京发现与北京相关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当晚发布通知再次强调,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测温扫描、营业场所通风、戴口罩、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王富义表示,药房人员需要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购药者进行流行病学史查询。曾居住在高危地区、发烧、与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等的人员,立即登记情况报告。对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抗感染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申报渠道畅通。
8月以来,北京零售药店平均每天登记和上报3.2万条相关销售信息,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进行闭环管理。各区疫情防控部门。
来源:阳光网
文章来源:《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网址: http://www.ywlxbxzz.cn/zonghexinwen/2021/0811/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