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买疫情防控药品执行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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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8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236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富义介绍,我市已发现确诊病例北京以外地区的新冠肺炎。市食药监局当晚发
8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236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富义介绍,我市已发现确诊病例北京以外地区的新冠肺炎。市食药监局当晚发布通知再次强调,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测温扫码、营业场所通风换气、佩戴口罩、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等要求。 .要求药房人员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购药者进行流行病学史查询,对居住在高危地区、发热、密切接触者等情况立即登记报告。 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制,申报渠道畅通。 8月以来,全市零售药店平均每天登记和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进行闭环管理。各区疫情防控部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李启耀杨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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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网址: http://www.ywlxbxzz.cn/zonghexinwen/2021/0809/664.html